發布日期:2026-02-12
關于印發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管理辦法的通知
國衛藥政發〔2026〕2號
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、發展改革委、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、財政廳(局)、商務廳(局)、市場監管局、醫保局、中醫藥局、疾控局、藥監局:
為鞏固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,健全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遴選管理機制,國家衛生健康委、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財政部、商務部、市場監管總局、國家醫保局、國家中醫藥局、國家疾控局、國家藥監局和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對《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管理辦法》進行了修訂?,F印發給你們,請遵照執行。
附件:

國家衛生健康委?國家發展改革委
工業和信息化部?財政部
商務部?市場監管總局
國家醫保局?國家中醫藥局
國家疾控局?國家藥監局
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
2026年1月27日
來源: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網站
